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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研究生会工作管理条例

发布者:季林发布时间:2021-01-09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系学生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研究生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哲学系研究生会作为大通彩票学生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在系党委、团委的领导下面向全系研究生同学的一个综合服务平台,是我系研究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研究生会成员作为学生中的先进集体,须严格遵守大通彩票规定的大学生行为规范准则,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系研究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下设秘书处、学术部、实践部、文体部、宣传部与博士生部六个部门。主席团成员(包括秘书长)共4名,各部部长各1名,部长级成员一般由二年级同学组成。主席团与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理事会;系研究生会实行轮值制度,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除秘书长外)轮值担任,以月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四条  岗位职责

执行主席:组织策划系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制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统一协调、分配任务;主持召开研究生会主要会议及各项常规活动的开展;及时传达学校指示,上传下达,定期向校研究生会汇报工作;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研究生会负责,并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秘书处:秘书处作为主席团领导下的常设办公机构,是保证研究生会整体工作正常工作的关键所在。其主要职能是综合协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事务关系,负责研究生会整体财务、文档、评优以及研会组织制度建设等工作。

学术部:研会学术部作为哲学系研究生学术活动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是促进哲学系师生间、同学之间学术交流的最重要的平台之一。学术部以资源共享、志趣共通为宗旨,以汲古开新、打造南哲文化品牌为特色,为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与志趣互动提供依托,致力营造积极健康的学术氛围,传承发扬南哲学术精神。

实践部:实践部以心怀阳光、脚踏实地、团结服务与奉献创新为宗旨,关注研究生就业问题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经历的累积。为同学提供勤工助学以及各种实践机会,为系研究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拓展锻炼平台。

文体部:文体部以文艺体育活动为载体,旨在丰富师生业余生活,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交往交流、展示自我、全面发展的平台。通过举办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来丰富师生们的业余生活,增加哲学系的文化活力。

宣传部:宣传部承担系研究生会的整体宣传职能。主要职能包括为研会各项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实施相关宣传计划、运营并维护研会各大宣传平台;负责对所举办活动进行宣传造势,对内鼓舞学生积极投入,对外充分展示系研会及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采;为研会及其活动塑造良好形象、扩大影响度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博士生部:博士生部在哲学系研究生会硕士与博士联合活动中承担桥梁作用。主要负责协调研究生会举办的与博士生有关的所有活动,促进博士生与老师及硕士生之间的交流。

第三章  管理原则与工作制度


第五条  管理原则

系研究生会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工办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的管理机制。系研究生会要及时向系团委汇报研究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贯彻系党委、学工办有关工作要求。

系团委明确1名专职思政教师指导研究生会,重点抓好研究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明确研究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研究生会日常工作由执行主席负责主持,重大问题由研究生会理事会讨论、并报请系学工办审批同意后执行。

研究生会各部门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征求本部部员意见,并报请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必要时可召开理事会或全体会员大会裁定。

第六条  工作制度

监督与培训。研究生会主席团与各部门应积极完善研究生会整体或部门的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就工作内容向新部员传授经验或进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服务与管理。系研究生会应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

奖励与处罚。系研究生会各成员应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合理性任务;对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部长或主席团提出;经理事会讨论后采纳的合理意见或建议的提出者将被予以适当表扬或奖励。由于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活动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予以适当批评或处罚。 

汇报与总结。每学期初,主席团须就总体工作情况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交给系团委审核;各部门须就部内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并提交给主席团统筹。各类大型活动开展前,负责人须制定详细活动策划,至少提前一周提交至主席团,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主席团上报系团委。学期结束前,主席团对本学期工作得失进行总结并提交系团委,各部门就部内工作得失进行总结并提交给主席团。各工作计划与总结均交由秘书处存档。

联络与协调。各部活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如需实践部联络赞助,或需秘书处转发通知等),须上报主席团,经批准后,提前联络配合的部门,并提供详细活动内容。

  第四章  日常工作细则


(一) 会议制度

第七条  各项会议

研究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各部内部工作会议。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主席主持;主席团汇报前一阶段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设想。

部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执行主席主持;各部部长请示汇报工作情况,主席团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研究生会全体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执行主席主持,秘书处记录;公布“研会之星”名单,并颁发奖品;汇报研会近期活动情况,部长总结本月工作并作工作计划;各部讨论研会近期工作方向,听取部员对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部内部工作会议:依各部情况不定期召开,由部长主持;讨论布置部内工作,协调部长与部员、部员与部员之间的关系等;会议记录由各部自己完成,于会后整理成电子稿存档,并发送秘书处备案。

研会重大决议需由研究生会全体大会讨论、同意,指导老师批准通过后方可成立。凡遇重大事件急需讨论处理时,例会将临时机动召集。

以上各项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第八条  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和记录制度。主席团由执行主席负责,理事会和全体成员会议由秘书处负责,部门由部长负责,对会议出席状况进行记录。

会议应准时召开,遵循高效务实的原则,各部均须签到,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记录留有存档,作为以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考。要求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记录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人名单、缺席原因、主持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以书面形式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批准后方可,否则作缺席论处。每学期无故缺席3次者将在全体会员会议中作通报批评,3次以上作劝退处理。

  

(二) 经费与财物管理

第九条  财务制度

哲学系研究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基本财务制度,全部资金(包括院系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秘书处统一调拨。

各项活动的经费开支须以勤俭节约、计划使用、公开透明为原则,活动预算应事先在策划中详细说明,经秘书处报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严禁弄虚作假。


第十条  预算

研会活动实行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没有预算的活动资金支出一律不予报销。预算清单需在部门举办活动前一周提交秘书处,列明预算支出名录及总价格,由主席团审批。

预算表格式

部门

活动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预算合计

*

***大赛

矿泉水

1.50

20

30



第十一条  报销

系研会所有花费实行先报后支制度。凭正规发票向秘书处报账,票据背面应写清明细,包括详细用途和经手人。由秘书处向学工办统一领取报销款项。部门活动结束一周内,统计活动总花费,制作开销报表,联系秘书处报销。并将开销报表电子版发送秘书处备案。

开销报表格式

时间

部门活动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经办人

合计

预算金额

月 日

****

矿泉水

1.50

20

30

**




第十二条  外联赞助

如因外联活动从校外获得现金赞助,须全部上交至研究生会账户并由秘书处代为保管。因外联活动而支出的费用不可从中代扣,仍按第十一条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三条  物品管理

系研究生会所用公用物品(如横幅、系旗、展板等)均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一律摆放在系学工办。需使用时应由使用人(部门)提供书面使用说明,报秘书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 活动制度

第十四条  活动流程

开展活动前主办部门需提交完整的活动策划给分管副主席,由主席团讨论可行性后,方可进一步开展。

活动前期需处理好场地预定、耗材购买、文件打印、活动宣传等系列工作。活动开展过程中需处理好人员调度、活动记录、宣传拍照等系列工作。活动结束后需做好财务报销工作,并针对本次活动进行后续宣传,可通过“南大哲学系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向南大新闻网或宣传部投稿等方式将活动进一步推广出去。

  

(四) 文档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资料管理

研究生会文档属研究生会所有,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或篡改。文档资料包括:

 ①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策划书;活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账务清单;图文资料。

 ②各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

 ③各类会议记录与考勤状况。

 ④其他研究生会相关资料(如重要通知及评奖评优、任免考核结果等)。

  

第十六条  文档处理

制定主席团及部长等主要成员个人资料,汇总至研会简介。在每学年招新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研会全体成员的相关资料,更新通讯录。制作统一例会记录表,各部门例会之后,及时填写交给秘书处存档。研会全体成员例会,其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填写。

各个部门活动结束后,需向秘书处提交一份活动汇报材料,作为研会工作总结的资料。提交的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对象、活动过程、活动成果。秘书处需做好各部门活动的总结与存档工作,并及时将文档上传至系研究生百度云网盘,以供后续参考。

  

(五)奖惩考核及任免制度

第十七条  考核制度

研究生会每学期对研究生会成员进行考核,主要由主席团负责。主席团成员受系学工办监督。考核结合研究生会实际情况,与会议出勤、工作态度与成果等挂钩。经考核不合格者,经主席团讨论并上报系学工办裁定后,可予以免职。

符合以下情况者,作不合格论:

 ①工作敷衍、态度散漫,未按时完成各项指定任务并造成重大失误者,或确实无能力胜任所担当的工作。

 ②在各类会议中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缺席、迟到与请假总计5次以上。

 ③违反校纪校规且情节恶劣者。

 ④其他由主席团及系学工办认定的恶劣情况。

  

第十八条  评优制度

为鼓励在研究生会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各部干事,研究生会每学期进行评优,表彰工作积极、态度端正的研究生会成员。评优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具体如下:

 ①校级评优应参照大通彩票和大通彩票的相关规定。

 ②院系评优(如研会之星评选等)主要采取全体成员会议选举或本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结合的办法。

 ③其他类型的评优应视具体情况,遵循相关规则进行评选。

 ④系研会将按照每学期各部门活动情况评选出一至数位“研会之星”,得此荣誉的同学均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物质奖励。具体操作由秘书处执行,大会监督。研究生会所有获得表扬奖励的同学都留有存档,作为以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考。


第十九条  任免及换届制度

系研究生会以一年为任期进行自然换届,自然换届前应做好交替工作。如因故提前退出研究生会,须向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讨论并由系学工办批准,对申请人予以免职并任用新同学。

换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要采取全体成员会议选举及组织推荐结合的办法。换届结果经系学工办批准后进行公示。

  

第八章   附则

1.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通彩票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大通彩票研究生会。

  

大通彩票研究生会

2020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