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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哲学系研究生各年级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者:孙寅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689

哲学系一年级(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系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及《关于<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哲学系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 . 评选对象

  1. 参评人为具有我校学籍并列入2016年国内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 录取类别为在职培养的研究生不予参评;

  3. 未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 .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类别(一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博士生(直博、其他)

1.6/1.4

/

1

/

0.8

/

硕士生(直博、其他)

1.2/1.0

推免生

0.8

/

0.6

/

  1. 20169月转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直博生原则上参评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高档),其余2016级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按照院系非定向博士生10%比例确定名单,二、三等按照院系其余非定向博士生5:3比例确定名单。

  2. 直博生在硕士学习阶段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高档,其他推荐免试硕士新生原则上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低档;公开招考的非在职硕士新生按照2:3比例获得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

  

    三 .  哲学系2016级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总数及等级名额表

类别

非定向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博士

38

4

21

13

硕士

55

36

8

11

   

    四 .   评选程序

我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分为通知发布、学科推荐、院系评选、结果公示、提交学校审核五个步骤:

  1. 通知发布:评选通知、要求及日程安排均可在哲学系主页、研究生辅导员小百合博客查看,研究生教务员也将把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到各学科。

  2. 学科推优:20161017日至1026日。各学科根据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等级和比例规定,对非定向博士生、公开招考硕士生进行推优建议。各学科须对推优建议名单进行排序,并经学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员处。

  3. 院系评审:20161026日至114日。我系根据学校要求成立2016年哲学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该评选委员会由院系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最终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院系推荐名单。

  4. 结果公示:评选结束后,系学工办将在哲学系主页和辅导员博客对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将我系评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五 .   评选办法

  1. 各学科推优主要考察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潜在科研素质;同等条件下对有较高科研素质与较强科研能力的考生给予优先排序。

  2. 院系评选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根据相应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论文成果、品德表现、考试面试情况、学术素养等综合表现,择优评选。

  3. 直博生原则上参评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高档);直博生在硕士学习阶段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硕士生原则上参评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4. 评奖委员会从各学科的推优建议名单中评定出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获得者;未获得一、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



哲学系二年级(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系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及《关于<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哲学系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    评选对象

1.参评人为具有我校学籍并列入2015年国内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录取类别为在职培养的研究生不予参评;

3.未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类别(二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博士生

1.8

15%

1.5

70%

0.8

15%

硕士生

1.2

20%

0.8

60%

0.6

20%


. 哲学系2015级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总数及等级名额表

类别

非定向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博士

38

6

26

6

硕士

54

11

32

11


. 评选程序

我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分为通知发布、学科推荐、院系评选、结果公示、提交学校审核五个步骤:

  1. 通知发布:评选通知、要求及日程安排均可在哲学系主页、研究生辅导员小百合博客查看,研究生教务员也将把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到各学科。

  2. 学科推优:20161017日至1026日。各学科根据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等级和比例规定,博士生按专业人数的85%进行推优建议,硕士生按专业人数的80%进行推优建议。各学科须对推优建议名单进行排序,并经学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员处。

  3. 院系评审:20161026日至114日。我系根据学校要求成立2016年哲学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该评选委员会由院系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最终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院系推荐名单。

  4. 结果公示:评选结束后,系学工办将在哲学系主页和辅导员博客对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将我系评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 评选办法

1、各学科推优主要考察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及专业学习表现。

2、院系评审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根据相应学习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生工作等综合表现,择优评选。

3、评奖委员会从各学科的推优建议名单中确定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获得者;未获得一、二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与未进入各学科推优名单的研究生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




哲学系三年级(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系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及《关于<大通彩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哲学系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 评选对象

  1. 参评人为具有我校学籍并列入2014年国内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 录取类别为在职培养的研究生不予参评;

  3. 未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原则上不予参评。


. 学业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

类别(二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奖额

(万元/年)

比例

博士生

1.8

15%

1.5

70%

0.8

15%

硕士生

1.2

20%

0.8

60%

0.6

20%


. 哲学系2014级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总数及等级名额表


类别

非定向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博士

34

6

23

5

硕士

49

10

29

10


. 评选程序

我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分为通知发布、院系评审、结果公示三个步骤:

1.通知发布:评选通知、要求及日程安排均可在哲学系主页、研究生辅导员小百合博客查看,研究生教务员也将把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事项通知到各学科。

2.院系评审:20161017日至114日。我系根据学校要求成立2016年哲学系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该评选委员会由院系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最终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院系推荐名单。

3.结果公示:评选结束后,系学工办将在哲学系主页和辅导员博客对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将我系评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 评选办法

原则上,三年级硕士、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参照中期考核结果评定。


哲学系学工办

20161017